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东阳市千祥镇林甘电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报告附件(包含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东阳市江滨电站有限公司南岸电站南岸电站机组报废更新项目
2、建设单位:东阳市江滨电站有限公司南岸电站
3、建设内容:东阳市江滨电站有限公司南岸电站位于东阳市画水镇画塔村南岸村,产权属南岸村,在1999年由东阳市小水电站管理站(后更名为东阳市江滨电站有限公司)承包经营。在2007年成立东阳市江滨电站有限公司南岸电站分公司对南岸电站单独管理,因发电效率较低,安全性不能得到保障,于2012年将水电站在原址进行改建,2013年投产发电。南岸电站位于东阳江南江左岸南安村附近,为河床式电站,主河道设有14扇翻板闸,堰坝总长98米,顺河向宽7.0米,轴线方向为南偏西约25度。南江左岸设进水前池,前池进水口设置拦污栅,后紧接厂房。该水电站现有装机容量2×160+1×125kW,堰坝正常水位73.69米,正常库容50万立方,属小(2)型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952km2,多年平均流量21.93m3/s,多年平均发电量107.55万kW.h,发电设备年利用小时数为3280h。本项目于2019年在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立项,项目代码2019-330783-44-01-044985-000,于2019年委托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1月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金环建东[2019]242号)。本电站设施运行情况正常,初步具备了验收条件。
4、建设地址:东阳市画水镇画塔村南岸村
5、公示日期:2020年9月11日-2020年10月14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杨经理0571-56062626
附件:1、东阳市江滨电站有限公司南岸电站南岸电站机组报废更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