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杭州微慕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杭州微慕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年产5万套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杭州微慕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内容:公司租用杭州洽杰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永乐村1幢3楼的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活动,租赁面积3791平方米。企业投资1000万元,实施年产5万套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废旧动力蓄电池的梯次利用的主要对象是废旧锂离子电池,对废旧锂离子电池包的物理拆解与组装,不涉及电芯的拆解,亦不涉及其它类型的动力电池的拆解,通过主动均衡、BMS和智能算法优势,结合重组技术、寿命预测和离散整合技术,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降低动力锂离子电池的全寿命周期成本,实现电池器件级梯次利用。项目实施后,实现年产5万套梯次利用电池包。
2023年5月,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杭州微慕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3年5月24日取得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杭州微慕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批复文号为环评批复[2023]36号。
4、建设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永乐村1幢3楼
5、公示日期:2022年6月28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杨经理0571-56062626。
附件1、杭州微慕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2、杭州微慕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