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388号)等要求,现将《象山县西周镇污水处理工程(一期)、除臭及污泥深度处理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象山县西周镇污水处理工程(一期)、除臭及污泥深度处理工程
建设单位:象山县西周镇人民政府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0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童先生 18067389976
附件1:验收报告
附件2: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