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东阳市中金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省新能源发展小水电东阳市电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报告附件(包含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东阳市中金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省新能源发展小水电东阳市电站项目
2、建设单位:东阳市中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3、建设内容:本电站的引水堰坝位于岩下村上游约550m处,堰坝址以上集雨面积758km2,河长约86km,本电站在堰坝上游170m的左岸布置无压引水隧洞的进水口。水库蓄水后,通过2859m长隧洞引水至厂房,发电尾水流回本河道。
岩下水电站引水堰坝址以上集雨面积758km2,多年平均径流量55927万m3,多年平均入库流量17.33m3/s。堰坝正常蓄水位90.5m,正常库容101.58万m3,电厂的装机容量为4*630k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为719万kwh,发电设备年利用小时数2852小时。本电站设施运行情况正常,初步具备了验收条件。目前本项目生产线设施运行情况正常,具备了验收条件。
4、建设地址:浙江省东阳市画水镇上康新村
5、公示日期:2020年8月21日-2020年9月17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杨经理0571-56062626
附件:1、东阳市中金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省新能源发展小水电东阳市电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