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东阳市天秀水库电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报告附件(包含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东阳市天秀水库电站项目
2、建设单位:东阳市天秀水库
3、建设内容:天秀水库工程位于浙江省东阳市天秀村,系八达溪支流。天秀水库发源于东磐交界的山儿头,长17.3km,流域面积24km2,主流经天秀。多年平均流量0.304m3/s,年径流量958.2hm3。
天秀水库电站工程是一项以灌溉、供水、发电为主、结合防洪、养鱼的多功能水利工程。电站建于尚舒村上游,本项目总投资577万元,坝顶高程为291.3m,水库正常蓄水位288.3m,设计洪水位290.2m,洪水位290.85m,正常库容62.1m3,上坝公路高程291.85m,装机容量为1×480k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205万kwh。本项目于2010年委托浙江浙江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所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0年通过东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东环(2010)241号)。项目位于东阳市天秀村,全厂占地面积1333 平方米。目前本项目生产线设施运行情况正常,具备了验收条件。
4、建设地址:东阳市虎鹿镇
5、公示日期:2020年6月22日-2020年7月20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杨经理0571-56062626
2、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