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东阳市龙门丰水电业有限公司龙头坑电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报告附件(包含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东阳市龙门丰水电业有限公司龙头坑电站项目
2、建设单位:东阳市龙门丰水电业有限公司
3、建设内容:龙头坑水库工程位于东阳市东北部的巍山镇的乌竹溪上,坝址以上集雨面积20.6km2,多年平均流量0.47m3/s,多年平均径流量1433.92万m3。由于流域为典型的山区河流,源短流急,加上流域内无控制性蓄水工程,防御自然灾害能力差。流域中游有六千亩多农田受干旱威胁。所以本工程主要任务是发电为主,结合灌溉、供水等,经分析计算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本工程规模为;该电站正常蓄水位219.14m,正常库容总30.25m3,大坝**坝高为17.0m,校核洪水位为219.98m,总库容为35.2万m3。目前本项目生产线设施运行情况正常,具备了验收条件。
4、建设地址:东阳市巍山镇八字墙村乌竹岭下
5、公示日期:2020年6月22日-2020年7月20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杨经理0571-56062626
附件:1、东阳市龙门丰水电业有限公司龙头坑电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