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浦江县郑宅镇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北以新47省道为界,南至纬十二路(规划),西起西经十路(规划)和镇行政边界,东至浦郑公路。地域面积12.34km2。
发展目标: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产业特色鲜明、文化旅游繁荣、社会和谐稳定、区域影响显著”的省级中心镇为目标定位,围绕“接轨区域、工业强镇、旅游兴镇”的总体发展战略,谋求郑宅镇的全貌发展与提升。
二、规划可能产生的主要影响和对策措施
1、规划实施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经分析,规划期内大气常规和特征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均在允许范围之内,环境空气质量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项目,在配备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其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只要按照项目建设环保管理要求实施,不会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2、规划实施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规划方案,郑宅镇规划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区块废水经收集后*终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而雨水及企业循环水等清下水一般较为清洁,直接排放不会对地表水水质造成影响。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四厂)目前已满负荷运行,已无处理余量,且尚未开展相关改扩建工程,对郑宅镇的发展有很大的限制。建议相关部门及时开展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四厂)改扩建工程,加强纳污范围内雨污分流工作。同时要求郑宅镇内现有企业及拟引入企业加强中水回用,减少废水排放量。在此基础上,郑宅镇废水纳入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四厂)处理是可行的。
3、规划实施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规划区域水文地质条件总体能满足规划建设需要。根据地下水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分析,因废水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超标影响范围较小,只要规划区各项目的建设和生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项目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区域内开发建设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4、规划实施声环境影响分析
郑宅镇内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工业、交通、社会生活和建筑施工噪声等,各类不同噪声源对周围声环境均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且不同噪声源在同一敏感点的影响还会产生叠加效果,若控制不当则会对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带来负面影响。但只要严格按照本环评要求,在各高噪声源和居住等敏感区之间设置一定距离的绿化隔离带,而在入园项目前期立项阶段,即结合区域环境充分考虑选址和厂区平面布局情况,同时对于具体项目工程采取妥善的噪声防治措施,一般噪声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5、规划实施固废影响分析
规划方案实施后,郑宅镇危险废物主要为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和过滤棉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而对于其他一般固废部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则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因此,在切实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储运及处置等相关工 作的基础上,加强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力度,对固废实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6、规划实施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规划对规划区域内原有生态环境影响有限且可控。因此,通过采取一定的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本次规划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环境可承受范围内。
三、环境影响报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报告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1、规划编制单位
郑宅镇人民政府
地址:金华市浦江县郑宅镇1号
联系人:王镇长
电话:13738976150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81号金峰大厦7F
联系人:杭工
电话:0571-56062626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规划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馈意见。(注:反馈意见时,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
建设单位:郑宅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3738976150
地址:金华市浦江县郑宅镇1号
单位名称: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81号金峰大厦7F
联系人:杭工
电话:0571-56062626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联系电话:0579-89375518
通讯地址:浦江县文溪东路329号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1月29日。
公告发布单位:郑宅镇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