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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大联聚宝盆红木家具厂年产400套成品家具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来源: | 作者:pmoa7ea99 | 发布时间: 2410天前 | 54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2019730日,东阳市大联聚宝盆红木家具厂组织召开了年产400套成品家具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东阳市大联聚宝盆红木家具厂,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浙江中昱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浙江中昱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验收组成员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及专家踏勘了项目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分别听取了东阳市大联聚宝盆红木家具厂对该项目的介绍,浙江中昱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东阳市大联聚宝盆红木家具厂成立于2013年,经营范围为:木工艺品、家具加工销售。为了满足市场需求,企业总投资129.6万元,租用殿口村原有的闲置厂房及场地进行生产,购置平刨机、压刨机等生产设备,实施年产400套成品家具项目(备案号为2018-330783-21-03-026299-000),于2018年委托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9月通过东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东环(2018360号)。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南市街道殿口村,全厂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企业员工40人,年工作日300天,生产班制为单班制。本项目实际投资129.6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形成年产400套成品家具的生产能力,本项目生产线设施运行情况正常,具备了验收条件。

目前该项目正常生产,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条件。根据环境保护部和浙江省环保厅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法律和规范的要求,东阳市大联聚宝盆红木家具厂委托浙江中昱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浙江中昱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41日对该项目现场进行勘察,并认真核查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建设的有关资料,在收集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于2019417~418日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并在此基础上针对项目编写了《东阳市大联聚宝盆红木家具厂年产400套成品家具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19730日正式召开验收会议,现场情况符合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在生产过程与原环评及批复内容基本一致,主要变动为生物质锅炉燃烧供热更换为电供热,该变动污染物减少,根据《建设项目(污染型)重大变动判断原则》判断,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企业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企业员工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南市街道殿口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已委托浙江省东阳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外运处置。

(二)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木加工粉尘、打磨粉尘和喷漆废气。对木加工产生的木屑粉尘进行收集,通过双筒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清理沉降地面的粉尘;对于打磨粉尘,企业设置单独的打磨车间,砂磨、刮磨工位设置集气装置,将打磨粉尘引至工位配套的除尘柜处理后排放;针对喷漆废气,企业设置单独、封闭的喷漆房和晾干房,调漆工序在喷漆房内进行,喷漆房内的废气先通过水帘式除漆雾装置进行除漆雾,晾干废气经晾干区集气装置收集后,汇入油漆有机废气总管,经水喷淋+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企业合理布局设备,并让员工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及维护。

固废:企业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木屑、废原料桶、漆渣、废活性炭、废砂纸、废棉布和生活垃圾,边角料、木屑、废砂纸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原料桶、漆渣和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外运处理;生活垃圾和废棉布委托环卫站统一清运(项目目前已改为电加热,不设锅炉,因此不产生灰渣)。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监测结果

企业委托浙江中昱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工况正常,生产工况负荷大于75%

(一)废水

监测期间(2019.4.17~4.18厂区污水总排口排放污水各项指标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 /887-2013)标准

(二)废气

监测期间(2019.4.17~4.18),喷漆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5mg/m3(标准限值60 mg/m3二甲苯**排放浓度为1.26mg/m3(标准限值20 mg/m3乙酸乙酯**排放浓度为0.45mg/m3(标准限值50 mg/m3乙酸丁酯**排放浓度为2.6mg/m3(标准限值50mg/m3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14mg/m3(标准限值4.0 mg/m3二甲苯**排放浓度为0.00075mg/m3(标准限值2.0 mg/m3乙酸乙酯**排放浓度为0.14mg/m3(标准限值1.0 mg/m3乙酸丁酯**排放浓度为0.14mg/m3(标准限值0.5 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218mg/m3(标准限值1.0 mg/m3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

(三)噪声

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昼间现状检测值为56.7~58.4dB(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东侧均满足4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

企业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木屑、废原料桶、漆渣、废活性炭、废砂纸、废棉布和生活垃圾,边角料、木屑、废砂纸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原料桶、漆渣和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外运处理;生活垃圾废棉布委托环卫站统一清运(项目目前已改为电加热,不设锅炉,因此不产生灰渣)  )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员工30人,经环评公式核算,项目生活废水总排放量约450/年,喷漆废气处理废水收集后委托浙江省东阳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配套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接管至南市街道殿口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则全厂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Cr0.021t/aNH3-N0.002t/a

项目废气喷漆废气经干式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平均排放速率0.134kg/h,二甲苯平均排放速率为0.00579kg/h,乙酸乙酯平均排放速率为0.0026kg/h,乙酸丁酯平均排放速率为0.0132kg/h企业年工作300天,日工作8小时,经公式核算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VOCs0.373t/a

综上,上述污染物环境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五、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东阳市大联聚宝盆红木家具厂年产400套成品家具技改项目环保手续基本齐全,根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已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建设。

 

 

 

 

东阳市大联聚宝盆红木家具厂

2019730

 

 

 

附件:东阳市大联聚宝盆红木家具厂年产400套成品家具技改项目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