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外商独资杭州联发纤维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差别化化学纤维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外商独资杭州联发纤维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差别化化学纤维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杭州联发纤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2号大街48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签到表)
公示时间:2019年2月20日~2019年3月20日
联系人:杭斯平
联系电话:1875821191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联发纤维竣工验收报告
附件2 杭州联发纤维验收意见
附件3 签到表